修改时间:2026-07-13 浏览次数:601次
6月25日下午,武汉东湖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会议室内气氛热烈。集团工会以第2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为主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题法律培训。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胡胜泉律师应邀作《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视角下企业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与行政处罚风险防范专题培训。集团下辖全部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员、一线工人代表共40人齐聚一堂,现场学习氛围浓厚,掌声频频响起。这场“零距离”对接企业需求的法治课堂,不仅是法律专业力量与企业安全管理的深度握手,更是今天所发挥专业优势、服务实体经济、践行社会责任的生动实践。
培训伊始,胡胜泉律师以近五年建筑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为切入点,通过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坍塌五大伤害典型案例,揭示了安全事故对个人、家庭和企业造成的不可挽回的损失。他指出,高处坠落长期位居建筑安全事故首位,约85%的受害者未佩戴或错误佩戴安全带,并引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重要论述,强调安全生产是不可逾越的红线。 随后,胡胜泉律师系统介绍了安全生产法律基础。2025年11月27日,应急管理部公布了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自今年2月1日起施行,是该办法颁布近二十年来的首次系统性重构,标志着安全生产监管从“粗放式惩戒”向“精准化治理”转型。胡律师特别强调,旧办法使用“制裁”,新办法改为“惩治”,一字之差体现了“惩处+治理”双重内涵,处罚只是手段,督促企业落实整改、防范风险才是目的。 胡胜泉律师还重点讲解了“双罚制”、行政处罚与信用惩戒联合机制,以及在风险管控、应急救援等环节中的法律适用问题,建议企业从“被动应对处罚”转向“主动合规管理”,建立“制度—执行—记录—改进”的闭环管理体系。 在互动答疑环节,参训人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安全生产投入认定、外包作业责任划分、一线人员违章操作的法律后果等实践中遇到的痛点难点踊跃提问。胡胜泉律师从法律条文依据、行政执法实践和企业合规操作等多个层面逐一解答,并结合具体案例给出实务建议。一问一答之间,既加深了参训人员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的理解,也为各单位今后处理类似问题提供了清晰的法律思路。 会后,参训人员纷纷表示,胡律师的讲座既有理论高度又贴合实际,特别是对新修订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中“制裁”到“惩治”的监管理念转变、“双罚制”的强化适用等关键内容做了透彻解析,对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具有极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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