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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2023年度第九届全国十大无罪辩护优秀案例发布


批注: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评选出2023年度第九届“全国十大无罪辩护优秀案例”,由今天所管理合伙人刘丽伟律师和叶渊律师代理的“李某抢劫、故意杀人案--无“真凶落网"“亡者归来”的无罪判决”入选。



编者按:


2023年,是中国法治进程步履铿锵的一年。从浩瀚太空到市井人间,从科技巅峰到民生细微,法治的信仰始终如星辰般照耀着这片土地。而在司法实践的深处,刑事辩护律师以专业与勇气为刃,在个案中凿刻正义的印记——那些被改写的命运、被纠正的错漏、被重塑的规则,共同构成了中国法治叙事中最动人的篇章。

      2023年度第九届“全国十大无罪辩护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启动以来,受到了全国各界刑事辩护同行的广泛关注和踊跃投稿。在此,首先感谢所有关注和支持本次评选活动的朋友们!经过组委会初步筛选,从近百件投稿的案件中评选出50件无罪辩护案件入围。这些案例中,既有在侦查阶段撤案、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法院宣告无罪的成功案例,也有一审开庭后撤诉、二审后改判、再审后改判的惊人逆转。今年,我们改变了评选方式,在绝对保密的前提下最大程度追求评选的公平、公正:我们先组成专家组对入选案例进行初评,评选出21件案例;后,我们组织了刑法专业、刑事诉讼法专业、刑事辩护专业的50名研究生组成“大众评审”进行两轮投票,以得票率高低得出结论,还案例评选的“民间性”,但同时也不失专业性。案例评选重在考察参评案件本身的典型性和对推动刑事法治发展的价值。

今天,我们揭晓“2023年度第九届全国十大无罪辩护优秀案例”。这些案例不仅是法律技术的胜利,更是法治精神的彰显:它们或推翻陈年旧案,让蒙冤者重获清白;或挑战司法惯性,推动证据规则的完善;或在新型犯罪领域确立裁判标准,为未来类似案件点亮前路。每一份无罪判决的背后,都站着不屈的辩护人、敢于纠错的司法体系,以及无数守望正义的眼睛。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持续记录这些“法治星光”,既是对刑辩艺术的致敬,也是对司法进步的见证。我们相信,当个案正义的微光汇聚,终将照亮更广阔的法治晴空。  

此刻,让我们以这些案例为镜——  

照见勇气:刑辩律师在对抗偏见与惯性时的孤勇;  

照见智慧:法庭上抽丝剥茧、化繁为简的辩护艺术;  

照见希望:一个能在错误面前坦诚、在纠错中成长的法律共同体。  

法治的进步,从来不在宏大的宣言中,而在一个个具体的人如何被公正对待的细节里。愿这些案例成为未来司法者的路标,亦成为公众信任法治的基石。



2023年度

第九届全国十大无罪辩护优秀案例

(注:排名不分先后,以第一辩护人姓氏笔画顺序排序)


获选案例01

冯某、齐某诈骗案——发回重审后一审判决无罪

辩护律师

王世军  黑龙江龙君律师事务所


案情简介

冯某、齐某诈骗案是非典型担保(让与担保)引发的“刑民交叉”疑难案件。2017年冯某支付给曹某上千万元,并依照约定变更了案涉购房合同,后又签定抵押合同。冯某与曹某就还款并解除合同关系进行磋商,未就解除合同事宜及款项数额达成一致意见,故曹某向公安机关报案,检察机关以冯某、齐某实施“套路贷”诈骗提起公诉。本案历时5年之久,被告人一直被羁押,一审判决15年有期徒刑,发回重审后判决冯某、齐某不构成诈骗罪。



获选案例02

李某抢劫、故意杀人案——无 “真凶落网”“亡者归来” 的无罪判决

辩护律师

刘丽伟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叶   渊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案情简介

本案为一起没有“真凶落网”、“亡者归来”情况下的无罪判决。2015年5月,李某因埋尸案被捕。2017年9月,一审认定李某犯抢劫、故意杀人罪,判处死缓。李某提出上诉,刘丽伟、叶渊律师担任本案辩护人。本案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后的一审及二审程序,历时八年七个月。辩护人通过申请非法证据排除,李某全案供述均予以排除;申请专家证人出庭作证,使作为本案关键证据的鉴定意见未能作为定案根据;提出本案存在诸多合理怀疑。2023年11月27日,湖北省高院经审理,认为本案没有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没有达到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尚有合理怀疑不能排除,不能得出系李某作案的唯一结论,作出上诉人李某无罪的终审判决。两名律师代理李某申请国家赔偿210余万元。



获选案例03

郑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辩护律师

刘国梁 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

曾苏庆 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


案情简介

本案是国家税务总局发现“案件线索”后移交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刘国梁律师接受委托后,先后向司法机关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建议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和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无罪法律意见书、取证申请书、证人出庭申请书、质证意见、辩护词及补充辩护意见等法律文件。在律师团队积极有效的工作下,案件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有了初步进展。检察机关不但将指控罪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骗取出口退税罪变更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还同意将该案定性为单位犯罪并剔除了部分证据不足的涉案金额和涉案单位。鉴于涉案开票金额特别巨大,检察院量刑建议仍坚持判处委托人十一年有期徒刑。本案先后三次开庭,尤其是辩护人向当事人发问和举证质证环节中,让法庭充分注意到证据的矛盾之处。法官最终同意证人在第三次庭审中出庭后案件迎来了有利于被告人的实质性转折。合议庭经评议认为,根据现有的证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一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未达到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故法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不予支持。法院进一步指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一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成立。



获选案例04

梁某敲诈勒索案——历经三年,终获无罪

辩护律师

李宏良  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

邢   征  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


案情简介

2020年,梁某对投资项目被收购后的补偿不满,以诈骗罪、污染环境向公安局、生态环境局投诉收购公司法人王某,均被驳回;后梁某再次向相关部门举报,王某答应额外给160万元,梁某承诺不再滋扰;梁某收到120万元后又举报,要求王某给付至260万元。王某遂报案,梁某被指控敲诈勒索罪。辩护人提出梁某所辩解的补偿款有民事请求权,可阻断其非法占有的目的;其采取的举报行为属依据其认知而履行公民监督权的行为,不应认定为恶害相告的敲诈手段;依据协议,王某尚未遭受数额较大以上的财物损失,故梁某无罪。本案经第一次撤诉、二次起诉、一审判决、二审裁定,两审法院均采纳辩护人意见,裁决梁某无罪,彰显了法律的公正!



获选案例05

虞某职务侵占案——二审改判无罪

辩护律师

谷峰  湖北百思得律师事务所

程杨  湖北百思得律师事务所


案情简介

2019年初,虞某等五人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刑拘。辩护人历经四年多(含武汉三年疫情),精细阅卷50余册,在一审中系统指出指控存在的实体、程序、逻辑错误,坚持庭审中心主义。通过十余项非法证据排除申请,申请侦查、鉴定人员出庭质证,并紧扣证据“三性两力”逐一反驳指控事实,成功将公诉人12年7个月量刑建议降至一审判决7年。二审中,辩护人深入剖析一审庭审记录,精准锁定一审法院判决错误,以“逐项驳斥”策略推动二审,于2023年9月6日宣判全案无罪。本案凸显“程序抗辩”与“证据攻防”在实现无罪辩护中的核心价值。



获选案例06

马某婵辩护人毁灭证据案——律师因辩护涉案终获无罪判决

辩护律师

钱列阳 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

杨思凡 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


案情简介

2019年,马某婵因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被立案侦查,2021年被提起公诉。检察院指控马某婵作为辩护律师帮助严某带话转移可证明其高利转贷犯罪的证据,应以辩护人毁灭证据罪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仅见证人相互矛盾的言词证据,因此辩护律师要求调取道路监控录像、通话记录等客观证据并申请证人出庭。庭审中,辩护律师锁定本案证据不足的事实,提出不能将本案“转移”类推解释为“毁灭”,且涉案证据未出现毁灭的实际后果,被告人依法不构成本罪的辩护意见。一审人民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决马某婵无罪。二审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本案辩护维护了法律的正确实施,关乎刑事辩护律师的行为边界,更关乎律师的执业环境和生存环境。



获选案例07

L某某涉嫌诈骗罪——发回重审改判无罪

辩护律师

徐彬 北京市首信律师事务所